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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11、1012节 原来是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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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  “挑?”中年妇女冷笑,“这十里八乡的,好女子就是那么几个,早被人摘了。伊还能挑哪个?不过,听说伊在长安呢,那可是京城,伊的眼界这么高,估计乡里的好女子伊也看不上。”

    “那倒是。”中年男子说道,“伊是武士,又在天下脚下,肯定还是见到过圣人和圣母娘娘的。这么大的前途,哪里还能看得上小家小户的女子?”

    赵庆一路踏雪而行,惊动了很多村民。只是,赵庆现在身份不同了,他们也不敢贸然跑过来寒暄。

    他们只能不远不近的站在那里,只要赵庆看过来,他们就抱拳行礼,甚至鞠躬。

    赵庆也不远不近的抱拳行礼,却没有走过去寒暄。

    因为他是官,还是武士。要是他靠上去寒暄,乡亲们就要再次行礼,或者心中不安,或者招待自己。

    还是不要叨扰了。再说,这么一家家的拜访一遍,今日也不要回家了。他可是归心似箭呢,干脆一家也不去。

    赵庆就在村民们的羡慕而敬重的眼神中往家中走去,等到远远看到那可熟悉的大松树,以及大松树下的院子升起的炊烟,他所有的疲劳就一扫而空了。

    那就是他的家了。

    此时,他忽然发现,自家附近,竟然多了一个新院子,增加了一户邻居。

    但他也没有惊讶,哪个乡亲修了新院子,有什么奇怪的?这几年江南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,盛世降到,没有修新院子才奇怪。

    路过这个院子时,他看到院子里种了很多梅花,在大雪中娇艳欲滴,分外美丽。

    咦?

    赵庆这次有点惊讶了。

    虽然江南风光秀美,百姓也比较文雅一些,可是由于乡下清苦惯了,农家倒是很少有人会在院子里种植梅花,而是往往种菜。他的记忆中,也就是村中读书人家中,或者家境比较富裕的人家,才会有闲情逸致的种一院子花。

    正在欣赏满院子的雪中腊梅之时,忽然一个女子从屋里出来,站在一簇梅花前,轻轻嗅着,脸上露出欢喜之色。

    在看到这个女子的刹那间,赵庆就心生悸动。

    这女子约莫十七八岁,正当妙龄。她身材玲珑,神色婉约,五官秀美,兼之黑发如云,肤如白雪,端的是一个惹人怜爱的娇俏小娘子。

    而此时,女郎站在肆意开放的腊梅前,衬映着飞雪,即便她一副农家女子的衣装,也显出几分清华的气质。

    此女,倒是有些熟悉啊。

    同村女子,看着熟悉当然不奇怪。但是赵庆这种熟悉感却很奇怪,仿佛他在其他地方见过此女,不是在村中,甚至不是在本县。

    到底在哪里见过?

    赵庆脚步放缓,不由陷入回忆中。

    猛然间,他想起来。

    虽然过去了几年,但他还是想起来这个女子是谁,虽然当时她还小,最多十二三岁。

    那年,他跟随圣驾出海收复瀛州。大军抵定瀛州之后,带回来很多女子。他当时,就是保护这些女子乘船西归的人之一。

    一个小姑娘在船上晕船,吐的七晕八素,看着实在可怜。他看到那小姑娘,想起自己的妹妹,实在看不过去,就去找船上的军医,来给她治疗,还给她一块糖果。那小姑娘和她的母亲,还对自己千恩万谢,一直鞠躬说什么马司马司。

    在船上好些天,他都能看到她们一家人。当时她们一家人似乎把自己当成了依靠,不敢离自己的视线太远。

    下船时,小姑娘还哭了,对自己鞠躬抹泪,叽里咕噜的说着听不懂的话。

    所以,他对那个小姑娘印象很深刻。他甚至记得,她的名字好像叫什么菜子。

    想不到,她们一家人,被安置到自己的老家,还和自己做了邻居,天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?

    赵庆似乎还有些不信。他眯着眼睛打量那个女子,这才肯定,就是那个叫什么菜子的丫头。

    所谓女大十八变。可是这丫头,眉眼之间还能认得出是她。

    男人烁烁的目光很快就让那女子感知到了,她抬起眼眸,看到一双炯炯有神盯视自己的眼神,顿时吓了一个激灵,赶紧头一低,犹如一头惊慌的小鹿般,转身就往屋子里走去。

    然而,女郎的脚步很快就停下,慢慢的转过身子,神色越来越惊讶。

    “侬,侬是…”

    她开口就是姑苏话,但是语调还是有些奇怪。

    她的神色先是讶然和疑惑,但渐渐的变成惊喜。

    “赵庆萨玛!阿罗…赵庆萨玛?”女子声音激动的说道,目中满是喜悦之色,她迈着双腿跑出院子,就这么径直的跑到赵庆面前,微微扬起娇俏的脸孔,“赵庆萨玛!”

    虽然来得江南好几年了,她也学了一口流利的汉话,可是激动的时候,仍然不由自主的说起东瀛底层百姓常用的,也最广泛的东瀛语。

    “我是苦菜子!”她担心他听不懂,赶紧换了汉话,“我还记得你。”

    她的眼睛笑的弯弯的,目中还有亮晶晶的泪光,“想不到,你从长安回来啦。我听赵阿娘提起过你,但还不敢相信,真的是你。”

    苦菜子说完,就深深鞠了一躬。

    “某也想不到,你会在此处。”赵庆也有些高兴。“某记得,你改名叫文菜了?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苦菜子点头,“如今叫文菜了。”她指指后面的院子,“我娘亲嫁人了,这就是我们的新家。”

    赵庆点点头,“家主对你们好么?”所谓家主,指的是苦菜子的继父。

    苦菜子甜甜一笑,“阿爹对我们很好。”

    赵庆也能看得出来,她如今的日子不差,虽然是个典型的农家女,但面色红润,头发乌黑润泽,应该这几年没有缺少吃食。

    农家的日子,只要赋税不重,有田可种,没有灾荒,日子还是过得去。

    “外面雪大,你回屋吧,我要回去了。”赵庆对苦菜子点点头,就往自己院子而去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苦菜子在身后微微鞠躬,却没有马上回屋,而是站在雪中,定定的看着赵庆走远。

    赵庆回到院门口,一条黑箭射来,正是他当年养的小黑。

    即便赵庆走了好几年,黑犬也记得主人。它嘴里呜咽着,耳朵垂下来,摇头摆尾的围着自己,显得极为高兴。

    赵庆摸摸黑犬的头,一步跨入院中,喊道:“爹,娘!儿回来了!”

    屋子里很快冲出四个人影,正是赵庆的父母和弟妹。

    “爹!娘!”赵庆首先就跪拜下去,“不孝儿庆,拜见双亲!”

    “儿啊!”

    “阿兄!”

    四人一起露出又惊又喜的神色,他们万万想不到,赵庆竟然赶在过年前回来了。

    “儿啊!”赵母忍不住喜极而泣,她看着高大威武,一身武将气派的儿子,激动的说不出来话来。

    赵父也欢喜无限,不过到底没有流泪。

    “侬回来就好,回来就好!”赵父上前一把拉起儿子,“我儿快快起来,怎么学的知礼了?”捶捶长子的健壮的身体,拿起那把黑鞘唐刀,“我儿是武士,金湾村还是独一份,爹欢喜的很。”

    已到弱冠之年的弟弟赵喜,上来一把抱住赵庆,“阿兄,侬可回来了!爹娘可是日日盼着!总算把侬盼回来了!”

    赵庆也狠狠在弟弟背上捶捶,“好得很,侬结实了不少!”

    “阿兄…”年已十七的妹妹赵乐娘也泫然泪落,上前盈盈下拜。

    就是农家女子,也是知礼节的。

    “乐娘也成大姑娘了。”赵庆看到亭亭玉立的妹妹很是欢喜。

    “好了,侬阿兄回来,那是天大的喜事,侬不要流眼泪,不吉利!”赵父说道,拉起儿子的手,“走!进屋!”

    赵庆其实不用问,就知道家中的日子比当年好多很多。从父母弟妹的气色和穿着就能看出,自己家虽是农户,却不缺衣少食。

    院子里还养了鸡鸭,不远处还修了了猪圈。

    这可是以前没有过的。

    也不光是自己家,甚至不光是本村本县本县。他一路从长安回来,路上经过很多城镇村庄,到处都是一副生气勃勃,祥和太平的样子,连乞丐都很少见到。

    他记得以前,就是姑苏富庶之地,也到处是流民和乞丐,乡村的百姓几乎个个面带菜色,瘦弱不堪,神色愁苦。

    可是如今,当初的一幕烟消云散,恍如隔世。

    这一切都是陛下的恩赐啊。

    要不是陛下,天下还在鞑子手中,乡村还在豪强和保长甲主手中,百姓度日如年,哪里有如今的安乐太平?

    不过,看到父母头上的白发,以及明显衰老了不少的容颜,赵庆也心中发酸。

    赵庆进入屋子,刚好饭菜已经做好。他打眼一看,不但是白米饭,还有鱼肉。

    “侬回来的正好,虽说不是过年,今日竟有鱼肉!”赵母笑道,对自己今日很舍得的用了鱼肉而感到有先见之明。

    看来,就算赵庆不回来,家中也能偶尔沾到荤腥了。

    赵父甚至乐呵呵的拿出一壶酒。

    在赵正的印象中,不知道多少年家里没有喝过酒了。

    一家人满心欢喜,其乐融融的围着桌子坐下,就是那条黑,也老实不客气的盘在赵庆脚下。

    赵母给每人准备一套陶食具,竟然是分食。

    见到赵庆露出意思惊讶之色,赵父笑道:“侬数年未归,不晓得村中改了不少规矩。”

    他指指面前的陶盆,“官府倡导分食,说是同盘共餐不好,叫什么…”

    “不卫生。”赵庆笑道。

    赵父一拍大腿,“对对,就是不卫生。说要是不卫生啊,一人生病,就全家容易生病。所以啊,乡正村正就给大伙改了规矩。刚开始,颇不习惯。可日子久了,倒也觉得很好。起码,没有人和我抢菜了,哈哈!”

    赵庆笑道:“这是好事。同盘共餐,大家一个菜盆吃菜,虽然显得和气,但要是一人染病,这病毒和细菌就会传染。这也是为何一人得病,有时候全家得病的原因。”

    “军中那么多人,也都是分餐而食,决不允许多人共用一盆菜,防范细菌病毒之举,更是严格。”

    赵家人也听说过病毒和细菌,这些都是乡村公所宣传过的,所以听了也不吃惊。

    分餐制刚开始推行时,不少人还心中抵触,觉得太过于麻烦。但是几年推行下来,就慢慢习惯了。实际上所谓的麻烦,也就是每人一套餐具,洗碗麻烦而已。

    但是慢慢的,人们也发现,分餐推行之后,一家人全部染病的例子就少了。

    “喔唷,我的儿啊,吃饭为么事带着刀子啊。”赵母一边给赵庆分餐,把最好的肉分给他,一边嗔怪的指指儿子腰间的唐刀,“早知道侬当了武士官人,娘睡觉都能笑醒,可侬也不能吃饭挂着刀子!”

    赵庆拍拍唐刀,“倒不是儿故意显摆,只是儿习惯了。军中大家吃饭,都是佩刀,必要时还要拔刀切肉。再说,行军打仗,吃饭就在野外,刀又放在哪里呢?当然是随时携带。”

    赵庆的手很自然的扶住刀柄,“要能在紧急关头,一息之间拔刀杀敌。”

    他一握住刀柄,那种勃然欲发、拔刀而起的气势就油然而生。加上他腰背挺拔的如钟坐姿,显得很有几分威严。

    这真不是赵庆刻意如此,而是在军中,在陆师学堂,在战场上养成的气质。

    他早就不是那个淳朴的农家子弟了,他已经蜕变为大唐武士。

    “好了好了。”赵母又是欢喜儿子变得与众不同,又是嗔怪,“侬的手,不要握住刀把子,侬这样子,让人怕怕的。”

    “那儿就摘下刀。”赵庆呵呵一笑,还是将刀摘下来,挂在墙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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